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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5-31 新闻动态

  2022年11月15日,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作情况,听取了建筑设计企业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清坪镇龙潭司村4组。项目占地面积约21.92亩,主要建设猪舍、办公生活区、仓库及CSTR沼气工程等。项目建设规模:常年生猪存栏量3500头(包含母猪、公猪、哺乳仔猪及保育仔猪等),年出栏生猪1万头。

  2017年12月,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咸丰县清坪镇龙潭司村4组投资800万元建设清坪有机黑猪养殖项目,建设规模:年出栏2000头生猪。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填报“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清坪有机黑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取得备案回执,备案号:198。

  为了促进农业产业体系调整和推动养殖专业化进程,2021年5月,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建筑设计企业)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投资6000万元建设年出栏1万头牲猪建设项目。

  2021年6月,建筑设计企业委托武汉易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7月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恩州环审[2021]20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021年9月,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根据建筑设计企业描述,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工程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咸丰县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实际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比3.83%。

  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有变动,但未涉及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出现重大变动,且环境影响减少,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1)环评及批复内容:病死猪、母猪胚胎和下来的小猪卵巢和睾丸交清坪镇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处置。

  (2)实际建设:经咸丰县清坪镇畜牧服务中心同意,建筑设计企业自建规范化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死猪、母猪胚胎和下来的小猪卵巢和睾丸等进行无害处处理。

  (3)变动分析: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在管理部门认可的情况下合理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1)环评及批复内容:生猪饲养过程产生的防疫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拥有相对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做处理。。

  (2)实际建设:经行政主任部门统一要求,生猪饲养过程产生的防疫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咸丰县清坪镇畜牧服务中心回收,再统一委托咸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危废资质单位做处置。

  (3)变动分析: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企业直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变更为在咸丰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要求下安全处置,不外排,不属于重大变动。

  (1)环评及批复内容:猪粪和沼渣为普通工业固态废料,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交建筑设计企业另建有机肥制造厂制有机肥。

  (2)实际建设: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分离后的固态猪粪及沼液渣出售给农户和种植基地作为肥料使用,建筑设计企业未建设有机肥制造厂。

  (3)变动分析:猪粪和沼渣均作为肥料安全处置,未随意处置外排,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厂区设置雨水收集槽并铺设雨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收集管网,主要废水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

  (1)养殖废水:猪尿、猪粪带入废水、猪舍冲洗废水送CSTR沼气发酵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液暂存于沼液储存池,施肥季节全部用于农田施肥。部分沼液经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后回用来生产(猪舍冲洗废水、绿化用水等)。

  (2)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CSTR沼气发酵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猪舍、沼气池散发的恶臭,饲料车间加工粉尘、沼气池发酵产生的沼气和车辆进出养殖场排放的少量尾气。

  恶臭大多数来源于猪尿、猪粪便和沼气站清污时散发的臭味。主要臭味物质为NH3和H2S。通过及时清洗整理猪舍粪便,采用复合微生物吸附除臭剂除臭、强化猪舍消毒措施、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加强猪舍通风、污水前处理收集池加盖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污染物浓度。

  饲料加工粉尘主要来自于饲料粉碎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饲料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年运行时间约365小时,污染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沼气主要作为清洁能源作为养殖场职工生活和取暖燃料。沼气净化采用脱硫剂干法脱硫工艺,经脱硫后的沼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一般含量为50~70%,充分燃烧后的主要产物是二氧化碳和水。

  项目噪声大多数来源于饲料加工设施如混合机运行噪声,猪舍内排气扇运行噪声、猪只叫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处理设施主要为设备与基础间加装防震装置并置于室内;合理的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车辆;科学设计日粮合理的安排猪只饮食,避免饥饿;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以减少噪声污染。

  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为猪粪及沼渣,病死猪、母猪胚胎和下来的小猪卵巢和睾丸、职工生活垃圾、废脱硫剂、防疫医疗废物等。

  项目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死猪、母猪胚胎和下来的小猪卵巢和睾丸等进行无害处处理。

  项目猪只常年存栏量为3500头,产生的粪便及沼液渣量约379t/a。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分离后的固态猪粪及沼液渣出售给农户和种植基地作为肥料使用。

  项目运营期职工人数为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2t/a,经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收集处置。

  沼气净化装置一年更换2次脱硫剂(约0.1 t/次),由厂家更换。由于目前沼气净化装置运行时间比较短,暂未产生废脱硫剂(属于普通工业固废),建筑设计企业已承诺废脱硫剂更换后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或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外排。

  生猪在生长过程接种免疫或发病期接受专业的治疗产生的少量医疗废物,每头猪防疫产生医疗量约为0.005kg/a,全场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1医疗废物、代码900-001-01),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咸丰县清坪镇畜牧服务中心回收,再统一委托咸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危废资质单位做处置。

  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来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东侧100m地下水监测井(☆1)地下水中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

  本次验收范围不涉及院区辐射项目。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完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咸丰县海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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