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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促进农民增收

2024-04-03 生产设备

  王丽娟,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贾宝红,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研究员;信丽媛,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农民增收是目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举措。党和国家格外的重视农业结构优化调整,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业结构调整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天津市积极做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一减三增”,积极发展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继续调减以玉米为主的大田低效粮食作物,增加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农业结构调整取得很明显的成效。为总结天津市农业结构调整的经验,探明政策着力点,天津市农业农村委郊区重点调查项目《天津市地产蔬菜产销对接路径》项目组选择天津市静海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和蓟州区5个农业区的50个重点村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步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的对策建议。

  典型村的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其经验可以归结为充分的发挥了当地的地域资源优势和气候等自然资源优势,从事专业化生产。从发达国家农业结构调整的经验来看,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应是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比较优势为原则,不断推进区域集中生产和专业化生产。可以说,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就是专业化生产的过程。专业化生产好处多,能够更好的降低农业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提高单位耕地收益,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通过“一村一策”、“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等政策的实施,天津市专业化生产的村或乡镇慢慢的变多,区域集中生产一天比一天突出,专业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从全局来看,农业结构调整要鼓励以村或镇为单位的区域专业化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品种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效应。

  市场是产业体系调整的导航灯。只有产品符合市场需求,适应市场的千变万化,才能不断占领市场,引领市场。当前,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发生改变,要求农业生产要更看重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生产出市场紧缺产品、优质特色产品、高效益产品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和方向。挖掘本市农业结构调整典型村发现,他们具有共同的成功之道,即依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区域比较优势,生产或加工优质、特色、高效农产品,利用多元化的销售方式,成功地在京津市场占领一席之地。农业结构调整应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在市场动态调整过程中,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才能适应市场,占领市场。

  以农业合作组织为载体进行产业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特征。从天津市农业结构调整典型村来看,村办或能人创办的合作组织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很大,带动农民集体增收的效果明显。具体表现:一是合作组织在进行整村土地流转时,阻力小,可以有效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二是合作组织将一个村或几个村的分散的农户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起来,为农户统一提供社会化服务,不但可以降低农业生产和流通成本,还能够有效地引导农户向国内市场进行生产经营,提高了农户的议价能力。三是以合作组织为主导的农业结构调整模式,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符合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制度创新是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保障。政策是农业结构调整的“指挥棒”。总结天津市农业结构调整经验,土地流转、金融保险、市场流通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创新在其中发挥着指导性作用,有效推动着结构调整稳步进行。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进行,政府应坚持市场调节和政策支持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结构调整置于国内国际市场的大背景之下,接受市场需求对农业生产的调节作用,充分的发挥农业经营主体的自主调节作用,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权、赋能;与此同时,在不同阶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出台优惠政策,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政策指导和规范。

  产品的市场销路不畅是阻碍农业结构调整的根本原因。地产农产品以本市销售为主,销售渠道依赖田头市场和批发商业市场等传统渠道,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新型渠道所占比例不高。批发商业市场为主的传统流通渠道和方式,涉及环节多、链条长、流通成本高,买卖双方力量不均等,农户没有话语权,农户利益被挤压。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主的新型流通方式发展滞后,根本原因,一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匮乏,许多合作社都是“一人多岗”或是“身兼数职”,缺乏农产品产后加工、市场营销方面的专门人才;二是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如信息网络条件不健全、费用高,所在村缺少配套物流服务体系,以及缺少冷藏包装等设备。

  农业合作组织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微观主体,提高了个体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将政府的政策传递给普通农户,对促进天津市农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贡献巨大。虽然天津市农业合作组织数量众多,但发展深度还不够,现有合作组织之间的横向联合还较弱,在“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方面的合作还需提升。深入开展农业结构调整,还需要加强现有农业合作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培树一批“立得起、叫得响、带得动”的合作组织发展典型,使其充分的发挥主体作用。

  天津市农产品商标数量众多,但获得中国著名商标、著名品牌和驰名商标称号的农产品品牌数量并不多。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不大的根本原因有:一是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淡薄,合作社和农业大户一致认为农产品品牌建设风险高、投入大,短期之内难以见效益,因而打造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品牌建设中缺少有效的经营销售的策略。生产经营主体对商标、品牌的理解存在误区,很多主体将品牌建设等同于注册商标,“重注册,轻使用”认为只要有注册商标就有了品牌,没有开展必要的宣传和开辟品牌营销渠道,没有真正投入资金打造品牌,打造名企,因而无法产生品牌效应。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力机遇,瞄准京津市场,以优质、高端、特色农产品抢占先机,通过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扩大津产农产品在北京市场的占有率。首先,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区域内农产品仓储、包装、运输设备设施的建设,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使用办法和运转机制,逐渐完备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等基础设施建设。其次,引导鼓励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触网,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走出去战略”,定期组织一批有发展潜质、有想法的新型经营主体到国内先进省市以及国外农业发达国家去取经学习,培养其创新意识。通过讲座、培训等手段,教授新型经营主体产品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知识,鼓励其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开辟新的增收途径。

  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做评估、分级,有目标、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开展灵活多样的投入与补贴。首先,要逐年提高财政对农业新型主体投入强度,改善其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其次,要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要严格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以主导产业和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的平台,坚持各类项目资金的应用限制范围和投资方向不变,进一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盘活资金存量、优化支出结构。第三,引导财政对农业新型主体的补贴的投向,特别是在绿色农资、智能设施设备、信贷保险上明确具体的扶持政策。

  做大做强农产品区域品牌,落实品牌强农战略,为农村全链条全环节绿色融合发展奠定基础。首先,建立天津农业品牌助推平台及其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建设集产学研、政媒智等资源共享、多维互动,集专业咨询、媒体宣传等服务为一体的品牌农业助推平台。除此之外,政府还应动员农业企业以整体形象参加各种品牌推广会,搭建招商平台。利用各种机会推介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号召企业参加各种区域品牌推广活动,统一进行区域品牌的宣传推广,树立良好的区域品牌形象。其次,壮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鼓励企业或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更稳定的产销合同关系,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第三,提升品牌科技含量。全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重点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为核心,以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为主线,突出精加工和深加工。通过科企联合等方式帮助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进行生产、科研、流通之间相互协作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在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需要用好生产经营性人才在村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走出一条引领农户致富增收的道路。首先,加强对本村经营管理“能人”的支持。不仅要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能人”领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体,充分的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其次,向社会招聘农产品物流管理、运销以及市场经营人才。通过制定优惠补贴政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经理或者吸引一批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单位,通过人才提升技术、管理和营业销售能力。第三,结合市科技项目,利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部门的科技教育资源,为农业企业、合作社开展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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