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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多地水产养殖面临整治和清理政策越来越严!养殖需要证!那么证该怎么申请?

2024-03-07 保育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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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今日头条】多地水产养殖面临整治和清理,政策越来越严!养殖需要证!那么养殖证该怎么申请?

  全国江河湖泊水库网箱养殖、围网养殖的环保整治在逐步降温,但海水养殖清理却在升温。看一看近期海南、广东、广西、福建等地海水养殖业经历了什么?涉及对虾、石斑鱼、金鲳鱼、大黄鱼、大蚝等华南主养高档水产品种。不只是海南、两广、福建,其它沿海省份海水养殖也面临着大力的整治和清理,如山东日照工厂化养殖重地涛雒镇、江苏如东等地严禁烧燃煤锅炉加温,涛雒2000多个对虾养殖大棚10000吨容量饲料市场受到巨大冲击。而目前,各省市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已陆续出台,预计不久一场全面禁限养的整治行动就要席卷全国,包括海水和淡水养殖在内。政策越来越严!多地养殖需要证!那么养殖证该怎么申请?

  第一条为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划或者以别的形式确定能够适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

  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养殖权,是指依法取得的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权利。

  第三条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具体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

  第五条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来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公示期满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

  第八条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应当优先用于下列当地渔业生产者从事养殖生产:

  (三)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需要另行安排养殖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

  第九条依法转让国家所有水域、滩涂的养殖权的,应当持原养殖证,依照本章规定重新办理发证登记。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依照下列程序办理发证登记:

  (一)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水域、滩涂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水域、滩涂的详情、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等材料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来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用于养殖生产,承包方申请取得养殖证的,依照下列程序办理发证登记:

  (一)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养殖证申请表,并将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等材料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方提交的材料来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应当在登记簿上准确记载养殖证载明的全部事项。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在承包期内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水域滩涂养殖权的,不要重新办理发证登记。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水域滩涂养殖权的,当事人能要求重新办理发证登记。申请重新办理发证登记的,应当提交原养殖证和水域滩涂养殖权流转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水域滩涂养殖权分立、合并的,应当持原养殖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发证登记机关重新办理发证登记。

  第十四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复制登记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应当提供,不得限制和拒绝。

  水域滩涂养殖权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能申请更正登记。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应当予以更正。

  第十五条养殖权人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事项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养殖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发证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第十六条因被依法收回、征收等问题导致水域滩涂养殖权灭失的,应当由发证机关依法收回、注销养殖证。

  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在承包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的水域、滩涂的,应当由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养殖证:

  第十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水域滩涂养殖权人拒绝交回养殖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调查核实后,报请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养殖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水域滩涂养殖权期限届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依法接着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持养殖证向原发证登记机关办理延展手续,并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颁发养殖证,除依法收取工本费外,不得向水域、滩涂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施行前养殖水域、滩涂已核发养殖证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据水产前沿报道,10月30日,三亚市崖州区对镇海、梅联村海水养殖场进排水管道进行拆除,涉及21家养殖场、120多养殖户,这些养殖户主养石斑鱼年产值约3亿元,投资资金达数亿元。水管被挖掉后,由于停水缺氧,很快大量的石斑鱼如红东星斑、龙胆石斑死亡,截止至11月2日统计,已有价值约4000多万的石斑鱼死亡。

  为保护好文昌地区珍贵的红树林资源,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清澜省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鱼虾养殖面积高达760公顷,侵占保护区核心区31.4%、缓冲区20.3%、实验区27%”的问题,海南文昌市明确整改目标,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将利用3年时间实施红树林保护区11400亩鱼虾塘的退塘还林还湿工作,当前的任务是在2018年9月30日完成实施4159亩。

  文昌市清澜红树林保护区2018年将填埋4159亩鱼虾塘,3年时间实施红树林保护区11400亩鱼虾塘的退塘还林还湿工作。

  2017年儋州市整治清理无序海水养殖场举措有:10月27日下午,依法拆除海头镇洋家东吴沸壮养殖场占用海域非法取排水管道。11月3日上午,对排浦镇养殖场占用海域非法取排水管道进行依法拆除,共计拆除60户。11月9日下午,依法拆除峨蔓镇许丹琼水产养殖场非法取排水管道。11月17日上午,依法拆除光村镇唐青明水产养殖场非法占用海域的设施设备。12月1日上午,依法拆除海头镇洋家东村委会王统明、吴武养殖场和南港居委会8户室内养殖户占用海域非法取排水管道。12月28日下午,依法拆除峨蔓镇上浦村蒲万江、李来昌、于旭宗养殖场海域非法取排水管道。

  在台山市,许多村委会都将沿村海域发包给商家养蚝,以赚取承包费作为集体收入。这类行为自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出台后,已归类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近年来,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整治,但由于一些村民缺乏法律意识,类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为此,台山市提出,至2019年2月底,将完成赤溪、广海、海宴、深井等重点地区海域违法养殖的清理整治工作,至2019年6月前全面完成台山全市海域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近年来,随着台山蚝知名度的打响,各地养蚝户纷纷转移到台山市养蚝,养殖面积逐年猛增。2012年,台山蚝养殖从深井扩大至海宴、汶村、川岛一带,养殖面积达7万多亩,产量近67000吨,达到历史最高峰。当年,生蚝产值超2亿元,占台山市海产品产值的27%,是台山市产值份额最高的海产品之一。

  台山市历来格外的重视抓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打击取缔违法养殖,自2012年以来,在赤溪镇黄茅岛海域、赤溪镇铜鼓海角城海域、海宴镇望头海域、广海湾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处置区和川岛镇大洲湾海域,共组织清拆了1000余亩违法养殖蚝排,恢复了部分海域的原貌。另一方面,海洋行政主任部门不断加大涉海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在沿海镇设置海域管理宣传牌,以及举办镇、村干部和养殖户代表学习培训班、开设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宣传海域管理法律和法规,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依法用海意识。2016年4月,台山市还出台了《养殖用海市场化配置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的配置,使之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了海域使用效益。

  今年初,台山市对违法养殖用海作了初步调查测算,目前核发的养殖用海使用权证书总面积约1.5万亩,而实际养殖用海面积已超过10万亩,远超确权面积。

  ▶黄茅海:赤溪半岛东部沿岸与大襟岛西北部海域、赤溪曹冲村委会附近海域,采用桩架和浮筏两种养殖方式。

  ▶广海湾:惰性物料处置区A、B区附近海域,烽火角避风锚地进出航道,海龙湾码头、山咀码头至海宴公角海域,主要是采用浮球吊养养殖方式,涉及广海、川岛和海宴三个镇。

  ▶镇海湾:深井镇小江至虾尾海域,白鹤洲、盘皇岛周边海域,汶村镇沿岸大部分海域,北陡镇大步头至下北渡沿岸海域,主要以筏式养殖为主,兼有桩架吊养和滩涂插养。

  台山市提出,违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的目的,是通过整治,将养殖用海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因此,一定要按照“属地负责、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台山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属地沿海镇及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对堤围外海域违法养殖设施做全面清理整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经执法部门处理后可依法申请确权;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阻碍大项目建设、阻塞航道影响航行安全及影响其他正常海上生产活动的违法养殖,实行清理拆除。

  根据行动计划表,对于从事占用海域违法养殖的户主,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自行拆除养殖设施的,由属地镇政府组织清拆,至2019年2月底,完成赤溪、广海、海宴、深井等重点地区海域违法养殖的清理整治工作,至2019年6月前全面完成台山全市海域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广海湾、赤溪半岛沿岸及大襟岛附近海域,主要是惰性物料处置区A、B区,台山核电取、排水口用海区域;深井镇盘皇岛周边海域,是广海烽火角避风锚地进出航道所在海域。以上海域的违法养殖设施要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清拆。

  广海镇海龙湾至海宴镇望头湾区段,占用航道、影响正常海上生产活动的违法养殖所在海域,要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清拆。

  其他海域违法养殖的清理整治,沿海各属地镇要按照《台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海域使用做到依法、凭证、有偿,要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阳江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开始对海陵湾海域内非法渔业设施及碍航物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清理整治的对象最重要的包含定置网、闸箔网、迷阵网等非法捕捞设施;网箱(包含普通网箱、海上餐厅、深水网箱等)、贝排(包含浮球式、浮筏式、棚架式等)及底播贝类设施(包含蚝桩)等渔业养殖设施。清理整治范围东至海陵大堤,西至阳西县沿岸,南至海陵湾闸坡出海口,北至阳江港大桥,为H1-H2-F1-F2-F3-F4-F5-F6-H4-H5-H6-H7各点坐标连线所围成的区域。

  二、清理整治范围内捕捞设施、渔业养殖设施及碍航物的所有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自行到清理整治对象所在海域辖区县(区)海洋渔业行政主任部门就对象的种类、数量、位置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接受调查。

  三、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经县(区)登记确认在阳江港区核心区域和阳江港航道水域从事养殖业并自愿于2019年2月10日前在辖区有关部门监督下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助(含:基础补助+自行拆除补助),逾期拆除的只给予基础补助。

  非法捕捞设施(定置网、闸箔网、迷阵网等)及碍航物不予补助;渔业养殖设施搬离本次清理整治范围到市内其它海域从事养殖的,不予补助;本通告公布后的新增养殖设施不予补助。

  四、清理整治范围内的非法渔业捕捞设施及碍航物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由设施所有人进行自行拆除,渔业养殖设施须在2019年2月10日前由设施所有人自行拆除,逾期依法。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和阻碍此次清理整治工作,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阳江海陵湾海域渔排网箱和深水网箱以养殖金鲳鱼为主,年产量为千万斤级。

  2018年6月20日,广西北海银海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发布了一份《关于水产养殖废水超标排放污染水环境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了各方的关注。通知显示:根据《渔业法》第二十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第十条: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置排污口。假如发现不达标的养殖场,要求三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协调安监环保、城管、边防等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或拆除。

  据当地养殖户介绍,关于整改的风声去年就有耳闻,按照《通知》的要求,很少有养殖场能达到如此标准,现在还未曾发现大面积的实质性的行动,所以养殖户都在观望之中。“银滩是旅游景点,附近的养殖场可能会受到着重关注,其它地区还没收到相关的通知。”某当地养殖户说到。

  据北海银滩附近某苗场负责的人介绍,他们也已经收到了风声,虽然没有收到正式的整改通知,但是他们现在已经很紧张了。“按照现在的生产条件,大部分苗场是很难达到排放标准的。我们现在都很紧张,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安排生产。今年的虾苗行情又不好,价格战打得很厉害,大多数都不赚钱。如果再受到环保的压力,无疑是雪上加霜。”

  今年7月中旬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全力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力争2020年6月底实现全市禁养区内海上养殖全部清退(渔排养殖21.5万口、藻类养殖2.3万亩),养殖区和限养区养殖设施全面改造升级(渔排44.4万口、藻类47.5万亩)。

  10月30日从宁德市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指挥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人民币,已清退各类渔排51301口(主要养殖大黄鱼)、禁养区内藻类24010亩,升级改造养殖区和限养区渔排3230口、藻类200亩。

  地处沿海的宁德市,直接相邻的海域面积4.46万平方公里。海,是宁德最大的优势。然而当前,海上传统养殖业粗放养殖、无序养殖,不仅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对海洋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不良影响。

  宁德市官方今年展开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攻坚战,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促进海域合理开发利用,推动海上传统养殖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切实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连日来,霞浦县、蕉城区、福安市和福鼎市等沿海县(市、区),持续开展调研、宣传发动及清退整治等工作。宁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世雄、副市长黄建龙赴霞浦县调研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了解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给予指导,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有着“中国最美丽的滩涂”美誉的霞浦县,是福建省海域最大、海岸线最长、浅海滩涂最广、岛屿最多的海洋资源大县,全县14个乡镇(街道)中有10个在沿海,126个渔村,从事渔业人口26万,占全县农业人口的64%。目前,全县海水养殖面积31万亩,产量超30万吨,产值100多亿元人民币。

  霞浦县官方提出,2018年禁养区内海上养殖清退,可养区和限养区内渔排、网箱、藻类养殖改造升级要完成不少于20%,2019年要完成不少于60%。

  王世雄表示,霞浦县虽承担任务繁重、压力大,但航道、禁养区清退阶段性成效显著;当前升级改造、资金配套压力大,整治工作困难多,要有打持久战的心态,以清退异地养殖为突破口,以试点先行为改造抓手,严查严管。

  为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宁德市成立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目前,蕉城区三都镇群众已自发清理龙须菜6800亩;霞浦县分别有52户和475户群众主动签订禁养区渔排和藻类清退协议,涉及渔排6853口、藻类2530亩。

  同时,宁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深入海上养殖区域调研指导、研究对策;在有序推进海上养殖清退和升级改造的同时,不断加大违规养殖源头治理,坚持边整治、边巡查、边巩固的原则,建立严密的海上养殖管控巡查机制。

  官方称,将进一步自加压力,细化任务,强化举措,确保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9月份,宁德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海面巡查时发现,城澳作业区14号泊位前沿海域上,有人私自新建了大面积的传统泡沫网箱渔排。经审查,执法人员得知此批新建渔排是在罗源县建造,经由东冲口,拉至三都澳内海域。

  为做好清退工作,6日上午,区海洋与渔业局随即联合三都镇、边防、公安等部门,出动5艘作业船只、3艘执法船只,共计60余人,对现场1300多筐泡沫网箱进行依法拆除,并对周边阻塞航道的龙须菜进行了依法清除。

  据宁德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连日来,蕉城区积极开展岸上管控、海漂垃圾及烂排清理,以及海上养殖摸底登记工作。目前,岸上各个传统泡沫网箱加工点已完成全面管控,从源头上,遏制传统泡沫网箱渔排的加工与生产。下一阶段,蕉城区将持续开展岸上常态化巡查,杜绝渔排加工点复工现象发生。同时,严格执法,对海上顶风抢建的泡沫网箱渔排,依法进行拆除工作,做到露头就打、见违就拆。

  为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促进海上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军事用海和航道畅通,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经蕉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前期开展一个月的海上养殖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精干力量继续开展为期半个月(9月4日-9月18日)的宣传发动工作。

  (文章来源:水产前沿、江门日报、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中新网、宁德城市资讯、阳江市人民政府、文昌网、海南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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